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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省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深圳最高江西垫底

截至8月9日,北京、四川、江西、陕西、深圳、山东、上海、天津、广西、宁夏、甘肃、山西、云南、重庆、江苏、新疆、福建、海南这18个省市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。
统计显示,在调整后的这18个省市中,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(1500元),其次是上海(1450元)和新疆(1340元),而江西仅为870元,排名垫底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位前三位的分别是北京(14元)、新疆(13.4元)和深圳(13.3元),而广西(8.5元)垫底。

上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减少

今年上半年较去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数量有所减少。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,今年上半年,全国有16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。而2011年上半年全国则有18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。

进入2012年下半年,福建和海南先后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。其中,海南在调整之前月最低工资仅为830元,小时最低工资仅为7.5元,在全国排名垫底。而调整之后,海南月最低工资为1050元,小时最低工资为9.2元,排名大幅上升。

据悉,我国《最低工资规定》明确,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。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《国家人权行动计划(2012-2015年)》也提出,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,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,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%以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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